最近很多明星和网红都注销了公司,原因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因为无商业关联,有的因为决议解散,其中还有些令人议论纷纷的花边事件。
看似我们就是吃了个瓜,但其实这样的事情离我们并不远。
公司长时间没有运行,不想继续运营或是因为业务调整需要而另起炉灶的,那么原公司就一定要及时地进行注销,一旦公司有经营异常,工商局和税务局就会将公司拉入黑名单,法人也会因此不能再担任别的公司的法人、股东等,严重者会进入失信名单中,甚至对个人护照办理、贷款等产生影响。
注销公司也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正常注销,全体投资人确认解散公司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那您清楚什么是清算吗?简单来说,清算是指处理公司剩余的财产,结束一切的法律关系。这是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是一种主动、自发的行为。
但如果股东会决定解散起二十日内还没有成立清算组或是公司因为破产而进行清算的则是由法院派专人进行此项工作。
普通清算的流程为:
1:股东和董事应在决定解散起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
2:告知债权人,并进行登报;
3:清算企业财产,用于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欠税税款、清偿债务等;
4: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清算组应当依法履行清算职责,勤勉、忠实履行职务。如果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因不正确履职给公司债权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清算组成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简易注销,工商局规定简易注销程序,针对规模小、股权结构简单、无行政、税务、环保等问题的中小企业的简便注销程序。
注销时公司不需要成立清算组,无须复杂清算过程,但仍应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但总体上基于对公司的信任和自主性,而简化了注销的大部分流程,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