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人员”);灵活就业登记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本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劳动者参加补贴项目范围内的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技能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一次补贴。劳动者已享受过相关职业(工种)等级补贴的,不可再次享受该职业(工种)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劳动者通过企业直接认定、竞赛晋升或表彰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事非技能岗位的从业人员参加技能评价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那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都有哪些?具体在哪里查询?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规定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经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4、具体如何领取?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答: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本市户籍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根据证书颁发日期时个人身份状态按规定享受补贴,证书颁发日期以证书标注的获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