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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有规定吗

阅读:(92)     2024-02-27 20:18:40

通常在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都会有一段试用期以考察员工是否能够适应新的岗位。试用期作为一种考察方式普遍应用在各行各业。那么,试用期的工资是怎样规定的呢?

网友咨询: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正常的工作,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薪资。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依法支付工资。

律师补充:

按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属于正式的员工,从公司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内在节假日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

并且,支付加班工资时,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刘访律师简介

北京云亭(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建筑工程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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