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它的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蒙古国时期,燕京丶别失八里丶阿姆河三断事官及归降的金朝官吏丶军阀等,也称为行尚书省或行省。金朝也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同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并且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不过,在严格意义上这些都算不上行省。
行省制就是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设行中书省,行省设丞相一人,丞相一人就可掌管全省军政大事。行省下设路丶府丶州丶县。 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开始设置中书省。中统丶至元年间,忽必烈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中书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当时,元朝在全国共设了岭北丶辽阳丶河南江北丶陕西丶四川丶甘肃丶云南丶江浙省丶江西丶湖广10个行省,而山东丶山西丶河北和内蒙古等地被称为“腹里”,都由中书省直辖。其中,设立于至元十年(1273年)的云南行省等,已带有地方最高官府的色彩,可以说这一阶段的行省已显现朝廷派出机构与地方最高官府的两重性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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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多数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 元代的行省制度虽然以唐宋以来汉族社会的日益强化的中央集权观念很不相同,但它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丶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影响。 元朝行省制度的确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团得道保证。因此,可以说这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对后世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