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一)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方法。
【例一】2021年5月,甲公司D商品的收入、发出及购进单位成本如表1 - 1所示。
假设经过具体辨认,本期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如下:5月11日发出的200件存货中,100件系期初结存存货,单位成本为10,另外100件为5月5日购入存货,单位成本为12元;
5月20日发出的100件存货系5月16日购入,单位成本为14元;5月27日发出的100件存货中,50件为期初结存,单位成本为10元,50件为5月23日购入,单位成本为15元。则按照个别计价法,甲公司5月D商品收入、发出与结存情况如表1-2所示。
从表1-2中可知,甲公司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及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如下: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 (100×10 + 100×12) + (50×10 + 50×15)=4850(元)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 = 100×14 + 50×15=2150(元)
或: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 + 本期收入存货成本 -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 150×10 + (100×12 + 200×14 + 100×15)- 4850=1500 + 5500 - 4850 = 2150(元)
(二)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例二】承【例一】 ,假设甲公司D商品本期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如表1-3所示。从该表可以看出存货成本的计价顺序,如5月11日发出的200件存货,按先进先出法的流转顺序,应先发出期初库存存货1500元(150×10),然后再发出5月5日购入的50件,即600元(50×12),其他依次类推。从表1-3中看出,使用先进先出法得出的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分别为4800元和2200元。
甲公司日常账面记录显示,D商品期初结存存货为1500元(150×10),本期购入存货三批,按先后顺序分别为:1200元(100×12)、2800元(200×14)、1500元(100×15)。假设经过盘点,发现期末库存为150件,则本期发出存货为400件。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 (150×10 + 50×12)+(50×12 + 50×14)+(100×14) = 4800(元)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 = 50×14 + 100×15 = 2200(元)
或: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 = 期初结存存货成本 + 本期收入存货成本 -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 150×10 +(100×12 + 200×14 + 100×15)-4800 = 1500 + 5500 -4800 =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