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其他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那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自己的生活有哪些影响,今天带你了解一下。
一、哪些人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失信人员为自然人的
1.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法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主要措施有:
(1)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等金融行为;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
(3)限制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
3.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4.限制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5.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
7.法院可通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全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三、失信人员为单位的
1.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信誉受损;
3.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
4.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变更;
5.限制随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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