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有个养猴子的老人,人们叫他狙公(狙〔jū〕,就是猕猴)。他家里养着一群猴子。猴子的性情、习惯,他都了解;他说的话,猴子们也都能懂。狙公和这群猴子生活在一起,像老爷爷和小孙子们似的,倒也颇有乐趣。
猴子们爱吃栗子,每天消费不少。狙公本来并不富裕,供应感到困难。狙公想限制猴子们吃栗子的数量,又怕它们不同意,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
一天早上,狙公对猴子们说:“以后,你们吃的栗子,由我公平分配;一律早上三顆,晚上四顆。好不好?”猴子们听了,个个嫌少,跳着闹着,吵嚷不休。狙公接着笑道:“别吵别吵!那么这样吧;一律早上四颗,晚上三颗。怎么样?猴子们这就高兴了,大家都表示满意。
这个故事,叫做“狙公赋芧[Xù]”(赋,是发给的意思;芧是一种小栗子,也有人说是橡子)。原载《列子•黄帝》。
«庄子•齐物论》也有记述,比较简略,摘录原文如下:
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
“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
“朝三暮四”、“朝四暮三”,是狙公愚弄猴子们而耍的手段。两者不过说法不同罢了,实际上不是完全一样吗?狙公宣布这项规定,是在早上,猴子们只顾眼前多得一颗栗子,就欢迎“朝四暮三”、而反对“朝三暮四”,由此说明猴子们的目光短浅。
“朝三暮四”,作为一句成语,原指愚弄欺骗的手法,现在都用以比喻常常变卦,反复无常。
鲁迅《坟•灯下漫笔》:“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象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