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禁于未发”是源于《礼记.学记》所提出的一个教学原则,“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意指在不良行为和习惯形成之前,教育措施就走在前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不良行为和习惯己经形成、发生,再去禁止,则积习已深,虽尽大力也极难矫正。
《礼记.学记》是《礼记》中论述教育的一篇文章
西汉戴圣所编写《礼记.学记》中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顺),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
“豫”,是预防的意思;“未发”、是指十五岁以下。“可”:二十岁以上。“不陵节”:对长者、才者不教小,对幼者、钝者不教大,泛指不超越。
《礼记》中这段话的意思是:正确的教学方法有四方面:
- 对十五岁以下未成年的人,由于用意专一,易于接受,对他们施教应防泛于未然,这叫“予”。
- 对二十岁以上的成年人,是施教最好时机,这叫“时”(抓住时机)。
- 对年长和才智聪慧的人,施教方法则须顺应其各自特点,年长而聪慧的教大教多,年少而顽钝的教小教少,实行因人因才施教,这叫“顺”。
- 堂课个别提问,相互提问,能者为师,教学相长,这叫“摩”。
做好这四点,是施教能够得到成功的主要经验。
《学记》是最早专门论述教育和教学问题的著作
《学记》除总结了四条“教之所由兴”的经验以外,还提出六条“教之所由废”的教训。即:时过后学、杂施不顺、独学无友、戏友、逆师、废学。《学记》认为只有懂这由兴、由废的道理,才可称得上是教师。
现用“禁于未发”,含义有扩展,泛指予见事物发展,提前采取防泛措施,把问题杜绝在没有出现之前。